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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突发疫情停办,谁来守护会展人?


作者: 首都会展集团 | 时间: 2022-07-06 16:10
3月10日,广州美博会在万众期盼之中隆重开幕。作为疫情以来我国,乃至全球举办的最大规模展会,美博会的成功举办,无疑将会成为2022年会展业带来不一样的气息与希冀。但天有不测风云,3月11日展会现场突发疫情状况,才开展第二日的美博会戛然而止,随后广州市商务局很快发出暂停近期展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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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特别指出,请主办方做好与参展商和采购商的沟通解释工作


只由主办方承担经济损失显然并不合理

一石激起千层浪,原本轰轰烈烈的美博会,一时间变成会展业的修罗场。在扼腕叹息的同时,会展人的感同身受溢于言表:最担心的事情,终究还是发生了。


新冠疫情自暴发以来,大型展览、会议因为阶段性疫情反复经历延期和停办,会展业始终艰难求生求变。广州美博会作为第一例在开展期间突发疫情状况而停办的展会,比我们之前经历的各种“可提前应对”要更加火烧眉毛。由于疫情防控导致广州美博会提前闭幕确属无奈,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客观上也对参展商造成了损失和影响。只由主办方一方承担所有经济方面的损失显然并不合理。
那么出现问题究竟如何善后,目前是否有行之有效的政策或立法,可以直接参考应对此次因展会上的突发事件造成的后续补偿工作呢?
谁来守护会展人?

目前的应对办法:下一届的让利和增值


首先法律法规方面,疫情或政府防疫政策不构成主办方退还已经支付的费用的条件。


常见的主办方应对方法:主办方主动善后,加强客户维护;一年一届的展会根据当年的疫情及地方防疫政策情况,考虑当年延期或者延期至下一年,对于支持延期的参展商,给予让利或增值服务。
场馆应对方法:根据不同的情况,调整场地费交付期限或减免场租。如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会展业惠企措施的通告》中,对深圳会展中心长期固定的商户,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减免疫情期间2个月的商铺租金;因疫情影响延期举办的展会,主办单位所需缴纳的场地综合押金调整为按原标准的一半收取。
当地政府应对办法:政府鼓励主办方及展馆在今年延期举办展会,通过财政专项资金给予特别资助。如《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中指出,支持范围包括受疫情影响暂停举办且年内继续在京举办,参展中小微企业数量超过参展企业总数50%的商业展会项目。按照支持标准,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展会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缴纳场租费用50%的标准给予支持,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综上所述,无论是展会项目方、会展场馆还是当地的补贴政策,都是“一事一议”,且生效时间短,对于突发情况的经济应对能力薄弱。


目前的顶层设计:缺少系统的风险共担机制


迄今为止,我国会展业尚未形成系统规范的会展项目风险防范与补偿机制。
政府层面,尚未明确出台专门针对大型展会公共危机补偿方案和规章,对会展企业的补偿也都是临时性措施,不具有可借鉴、可持续的特征。市场层面,多限于现有的人身、财产保险,缺少直接服务于会展项目的专项保险服务体系,难以形成会展企业风险共担的局面。
2020年《上海市会展业条例》率先出炉,作为首个地方性会展业法规,《条例》出台多项行业扶持措施,还为优化全市会展业营商环境做了多项规定。其中对推行会展活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做出了说明,但并未提及风险补偿补贴方面的相关内容:

这就需要在顶层设计方面建立长期有效的会展活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各级政府及会展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建立指挥协调机制,确保大型国际会展活动的顺利进行。

完善规则,让会展“战士”无后顾之忧


近年来,展会活动不仅承担了经济发展晴雨表的重要作用,更成为我国重要主场外交平台和实现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战略平台,作用不言自明。所以疫情仍然要坚决做好防控,但该办的展会也还是得办。美博会事件,也呼吁疫情常态化下更为完善的监管、应急机制和应对突然状况的法律法规。只有做好责权利界定,出台行之有效的疫情常态化下办会办展准则,才能真正做到有效的精细化管理,才能从根源上减少类似事件带来的社会损失。
1. 完善风险管控法律法规。对大型国家级会展活动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中断风险进行研究,建立风险防范与预警机制,采取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的办法,科学设计和实施重大国际会展活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机制流程图,控制风险源、减少风险度、解决风险点。借鉴我国其他部门关于风险管理方面的法规,建立健全会展活动风险管理法律法规,使风险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2. 推进会展企业分级管理。不同的会展项目对企业的要求也不尽相同,消费类会展项目的展客商群体主要来自于本市及周边地区,主办单位投入偏低,往往受到公共危机影响偏小。专业类,尤其是国际性的大型专业类会展项目,展客商来源相对广泛,主办单位前期投入较大,一旦遇到公共危机,损失惨重。所以,应重视会展企业评级制度,建立会展业评级标准,发布会展企业评级数据。政府也应根据会展企业的级别和实力,科学选择合适的会展企业举办会展项目,尤其是政府资金投入较大的会展项目。
3. 做好会展项目风险预案。本次疫情结束后,建议会展企业认真考虑制订会展项目应急预案的工作,政府也应对会展主办单位提出明确的要求,没有合格的风险预案不能举办会展项目。风险预案在满足会展危机应对基本要求的同时,也尽可能为会展项目设计各种不同情况下的替代方案,使会展风险预案真正成为企业抵御风险、转危为机的重要手段,以避免危机出现后的被动损失。
4. 建设会展风险共担体系。会展业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社会关联度较高的产业,产业和项目的风险很容易转化为产业和社会风险。要从政府和市场两个层面系统推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政府层面,要积极推进大型会展活动风险补偿机制的构建;市场层面,鼓励保险公司结合会展项目设立会展公共危机相关险种。对投保公共危机险种的企业,政府应从公共安全的角度,给予必要的配套支持。

疫情总会过去,会展业不会一直处于严寒。我们需要做的,是提前做好准备,以长期行之有效的办法,以不变应万变。


王思雯 / 文字、设计

陈深雅 / 编辑、审核